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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镇平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17:33:29 点击次数:9825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镇平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镇平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已由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立项文号:发改审批〔2023228号,项目代码:2311-411324-04-01-980170,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平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镇平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00085003873001

2.3项目概况:通过坡面清理、滑坡体清除、削坡减载、边坡整治、护坡工程、台阶工程、修建挡土墙、修截排水沟等措施,对全县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排危除险消除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4建设地点:镇平县境内

2.5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勘查设计:其技术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总工期160日历天,其中勘查设计20日历天,施工14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包括勘查、设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1)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查服务全部内容,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2)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过程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3)施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管理以及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1)设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水工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2)施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人员要求: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类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近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以非联合体身份参与投标;也可以联合体身份参与投标,但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须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两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426日8时00分至202456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4.3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4.4企业诚信库注册及CA办理 

本项目只接受镇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业务,由于镇平县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CA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CA证书(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按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及时办理,未按镇平县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的交纳形式,具体交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凡是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在有效期内,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镇平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5)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18137798463。

(6)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20分钟内),不在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递交截止时间:202451710时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侧二楼

    联系电话:0377-66020092

     

    招标人: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镇平县西三里河南路8号

    联系人:苏克博

    联系电话:198386396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厅603

    联系人:方

    联系电话:18438888066

     

    监督人:镇平县财政局

    电 话:0377-6591059

     

附件:
招标公告.pdf
4.25镇平县自然资源局镇平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