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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赵湾水库提升改造及一体化供水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7 17:04:28 点击次数:2259

镇平县赵湾水库提升改造及一体化供水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赵湾水库提升改造及一体化供水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已备案,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平县晟泰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东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赵湾水库提升改造及一体化供水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项目编号:E4113000085003307001

2.2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镇平县赵湾水库提升改造及一体化供水建设项目主要有水库大坝整修及设施提升工程、赵湾水库清淤工程、地表水置换工程、灌溉水源工程四部分组成。具体建设内容:1、水库大坝整修及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大坝迎水面、背水面、堤角、防渗墙等整修,防汛道路、坝顶道路、防浪墙、防汛桥整修,启闭机室维修,观测设施提质等工程。2、清淤工程主要内容为对淤积物清理、淤泥晾晒外运及施工道路建设等。3、地表水置换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泵站,提水流量400m3/h;泵站装机,新建水厂规模1.0万m3/d;铺设输水钢管,铺设配水主管网,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对村镇末级供水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信息化建设。4、灌溉水原工程主要内容为原有干渠采用直径1.2米钢混插接;建设蓄水池、坑塘,铺设田间配水管网,并配备相应的信息化建设(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河南省镇平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EPC总承包标段:项目采用EPC模式建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具体包括:(1)满足施工及规范要求的勘察设计资料;(2)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3)大坝整修及设施提升、赵湾水库清淤、地表水置换、灌溉水源等工程建设;(4)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及验收资料整体移交招标人;(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4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EPC总承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20日历天/标段;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5个标段,其中2个监理标,3EPC总承包标

1标段(监理标)水库大坝整修及设施提升工程、赵湾水库清淤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2标段(监理标)地表水置换工程、灌溉水源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3标段EPC总承包标水库大坝整修及设施提升工程、赵湾水库清淤工程全过程EPC总承包

4标段EPC总承包标地表水置换工程全过程EPC总承包

5标段EPC总承包标灌溉水源工程全过程EPC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和第2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019年以来担任过与本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相关证明材料);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3.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公司成立之日算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5 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一天);

3.1.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3.2 第3标段、第4标段、第5标段(EPC总承包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1)(2)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即可。

3.2.3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2)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具有水利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由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兼任;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或(含)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2022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设立不足时间要求的,从设立时起)。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须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3.2.4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公司成立之日算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提供);

3.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查询内容包含公司基本情况、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提供);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提供)。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提供);

3.2.6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一天);

3.2.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或相应的能力,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权利义务分配、违约处理机制等,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同一投标单位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单位不同项目管理机构可中多个标段;同一投标单位相同的项目管理机构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或两个以上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为一个投标人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同,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标段顺序只推荐序号在前的一个标段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10月180830分至 2022年 10月 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需通过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系统首页(“3.0 系统入口”(http://www.zpggzy.com/)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专区《3.0 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4.3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4.4企业诚信库注册及 CA 办理

本项目只接受镇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业务,由于镇平县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 CA 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 CA 证书(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按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及时办理,未按镇平县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新版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信安 CA 客服:0371-60203062/96596。

4.5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①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②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③凡是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在有效期内,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镇平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④ 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5)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18137798463

(6)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 20 分钟内),不在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4.6招标文件售价: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递交截止时间:20221115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侧二楼

联系电话:0377-66020092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18137798463

 

招标人:镇平县晟泰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玉都平安大道西段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98288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9FR8JW9A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人民北路张衡街道金凯悦北边五一巷门面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2221007   15518980607

 

监督部门:镇平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镇平县建设路西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7-65937271

 

 

 


附件:
镇平县赵湾水库提升改造及一体化供水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1.2标段监理招标文件10.13.pdf
镇平县赵湾水库提升改造及一体化供水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3.4.5标段招标文件10.17.pdf
镇平县赵湾水库提升改造及一体化供水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电子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