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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度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征聘公告


为加强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充实和优化评标专家队伍,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质量,根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有关要求,现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征聘评标专家。具体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征聘工作的征聘公告、培训、考试、结果公示等信息,统一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服务平台的“评标专家”页面(http://ggzy.fgw.henan.gov.cn/bideva)发布。

二、报名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3.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和电子评标基础能力;

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下人员可以申报

1.新申请人员。

2.《关于停止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级职称专家抽取资格的通知》(豫公管办〔2020〕11号)中因中级职称暂停,现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

3.曾经为正式专家,但因未参加培训或者考试、考试未通过、未提交专家审核材料等原因被暂停专家资格的人员。

(三)如下人员不能申报

1.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过刑事处罚或违纪违规处罚未解除的。

2.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解除的。

3.曾经在专家申报或征聘中伪造材料、证件的。

4.本次征聘暂不涉及已入库正式专家的专业变更,已入库正式专家暂不能提出申请。正式专家专业变更将于专家征聘结束后开展,具体另行通知。

三、报名办法

专家征聘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按以下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

(一)申报评标专业查询

请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第三层级专业代码,结合本人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学历及工作经历申报,评标专业选择最多不超过6个。具体报名资格可参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为方便申报人员正确填写信息,网上填报分为试填报和正式填报两个环节。11月21日—11月27日,试填报环节。11月28日—12月7日,正式填报环节。12月7日18:00后不再接受注册和完善信息。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参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2023年新征聘专家信息填报说明》(见附件2),按要求完成信息的填报、电子资料上传和提交。需填报和上传的内容主要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3.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

5.其他证明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6.本人所在单位意见;(见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

7.本人签字的承诺书。(见附件4,需本人手写签名)

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评标专家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培训组织

提供法规政策和评标实务等培训课程及知识题库供申报人员自学,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12月1日,所有申报人员均可于“评标专家”页面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资料。12月中下旬,审核通过人员可按照短信通知登录本人账号完成培训。

五、考试安排

审核通过并完成培训人员可以参加正式考试。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六、名单公示

正式考试结束后,将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页公示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371—69691144

 

附件:1.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条件

          2.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2023年新征聘专家信息填报说明

          3.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4.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