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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我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0116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和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六)()()3条,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五)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3条,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十一)邮政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十一)2条,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十二)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http://www.ccgp.gov.cn/specialtopic/htrz/xggn/201808/t20180806_10418081.htm